|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4-93230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組配分類: | 行政執法 | 體裁分類: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2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棲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告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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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樹田:
位于南京市棲霞區天泓山莊秀山苑4幢2單元103室院內,面積為13平方米的框架玻璃結構建筑,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屬違法建設。我局于2024年7月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作出了《行政決定履行催告書》(蘇寧棲城執決催〔2019〕051215-1號),經多種途徑均無法向你送達上述文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將我局決定向你公告送達,告知內容如下:
我局責令你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七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逾期不拆除的,我局將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對上述告知,你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你需要進行陳述和申辯的,請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到南京市棲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地址:棲霞區花港路3號,聯系電話:025-84358050)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南京市棲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