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784/2017-00033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 組配分類: | 解讀材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物價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19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省物價局價格政策解讀:江蘇省再次取消、降低、放開18項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省物價局價格政策解讀:江蘇省再次取消、降低、放開18項 | |
| 內容概覽: | 省物價局價格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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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省物價局始終把清理規范涉企收費作為轉變價格工作職能、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在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清費減負各項政策的同時,著力清理和規范省級立項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通過取消、停征、降低、放開等方式,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涉企收費自查自糾的通知》(國辦發電〔2017〕6號)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民政部等四部委《關于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790
一是進一步取消、降低、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經過認真梳理,全面清理,在6月10日取消、停征、轉出、降低35項省級定價管理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基礎上,于8月28日印發了《關于取消、降低、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蘇價服〔2017〕152號),自9月1日起,取消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4項經營服務性收費,降低水利工程建設交易服務收費等3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放開消防設施檢測收費等11項經營服務性收費,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1.8億元。經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和今年6月、8月先后四次對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清理規范,我省共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31項,降低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16項,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0.35億元。
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會同省民政廳督促省屬460家行業協會進行了自查自清,相關行業協會主動降低會費、取消其他收費922萬元;對9家年收費收入較多的省屬行業協會進行了督查,結合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對13家省屬行業協會收費進行了重點檢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通知》,組織召開省各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會議,就進一步降低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全面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快建立全國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修訂《江蘇省定價目錄》,對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了系統梳理、整合,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所有收費一張清單。目前我省保留的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共30項,其中省級定價16項,授權市縣定價14項。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清費減負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力度,切實規范涉企收費行為,降低實體經濟企業負擔,為促進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價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