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901/2016-00289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23 |
| 生效日期: | 2016-11-23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加強全區教育系統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意見 | |
| 內容概覽: | 關于加強全區教育系統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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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各學校、幼兒園: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學校安全防范能力,從根本上預防涉及學校及師生安全的惡性事件的發生,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現就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牢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牢固樹立安全工作底線思維、紅線意識。以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為核心,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環節為重點,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長效工作機制,為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和廣大學生、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2.工作目標。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有效推進,師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危害學生、兒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的組織網絡、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更加健全,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信息化、社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立防控體系具體舉措
1.加快學校安全工作地方立法進程。學習借鑒國內其他地區先進經驗,從法理層面明晰安全管理屬性,推動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衛法規體系;明確風險防控的適用對象及范圍,規定政府各職能部門、校方、師生的權利義務。建立政府、學校及家庭、社會的安全工作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經費保障制度,各校、園要設置專門經費,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工作基礎軟硬件添置。要明確規定學校開設必要安全教育課程,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要規定校園人身傷害事故預防機制和處理機制,確保校園人身傷害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及時、妥善處理,把事故處理納入法治化軌道。
2.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學校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理責任體系,依據《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以網格化的形式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3.全面推進安防達標建設。學校應根據規模配備相應數量且有資質的保安員,配備相應數量的視頻監控、入侵報警系統等防衛器材。學校的視頻監控可根據需要與上級監控中心聯網,入侵報警系統與屬地接警中心聯網。
4.建立安全經費保障機制。學校應安排專項經費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相關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師生安全教育與培訓等。學校生均經費中列出安全工作相關科目,保證學校安全常規工作有序進行。
5.建立安全教育課程體系。依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建立安全教育課程體系,小學階段的安全教育在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課程中進行,每學期不少于2課時;初高中階段要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滲透安全教育內容,考慮將安全教育知識內容納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編寫全區“安全自護教育讀本”,將安全教育列入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系列,分層次開展培訓工作。
6.加快安全教育基地建設。根據學生認知特點,開展體驗式安全教育,大力建設符合安全教育要求的體驗基地和場館,各學校應積極與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衛生、地震等部門聯系,借用以上部門已有的教育基地和資源,組織學生定期參觀綜合及專項安全教育場館,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識,促進學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7.規范應急疏散演練。學校按照《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開展應急疏散演練,中小學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幼兒園每季度開展一次。通過實戰型應急疏散演練,進一步增加師生安全意識,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8.建全聯動安全工作機制。依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區政府領導下,區教育局將主動與區相關職能部門加強配合,齊心協力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部署和檢查考核。堅決整治學校周邊治安亂點和治安隱患,著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切實落實涉校高危人員管控措施。
9.妥善處置涉校師生傷害事故。依據《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應以救人為先,事后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學校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關人員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師生的合法權益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有關人員。
10.積極做好校車、消防等重點工作。一旦發生校車交通、火災等事故極易引發師生群死群傷,社會影響巨大,應給予高度重視。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規定,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和消防管理責任,加大經費投入,提升校車和消防工作基礎水平,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杜絕發生校車、消防等事故。
三、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督導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區、校兩級學校安全工作監管體系;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工委(黨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各學校履行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學校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健全完善學校安全事故查處和掛牌督辦制度。對學校安全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實施考核,對學校安全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學校以及為學校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學校安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和學校,追究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借力信息化手段提升風險防范等級。依托智慧校園建設,推進 視頻監控市區聯網平臺、學校網格化責任體系和隱患查報綜合管理平臺建設,針對安全工作實際,大力拓展學校云數據建設,強力推進基礎信息采集,全面深化資源整合應用,有力支撐隱患整改和責任落實,實現學校風險防范效能的新提升。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