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2-04891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解讀材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人民政府邁皋橋街道辦事處 | 生成日期: | 2022-01-17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邁皋橋街道尊老金申領須知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政策解讀 | |
| 內容概覽: | |||
| 在線鏈接地址: | |||
| 文件下載: | |||
今年以來,邁皋橋街道充分利用好各類資源,為轄區老人發放尊老金,努力讓轄區內的老年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營造了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
一、發放對象
具有南京市棲霞區邁皋橋街道戶籍且年滿80 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發放標準
80-89周歲每人每月5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三、尊老金申領
(一)登記
老年人年滿80周歲前1個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登記。登記時須填寫《尊老金發放對象登記表》,并提供老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紫金農商銀行或南京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核對原件后,復印件由居(村)委會存查,原件當場退回。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
(二)發放
1、尊老金發放的起算時間,應當從滿周歲的月份起算
2、通過銀行卡(存折)按月發放。
3、老年人戶籍跨區遷移的,應當及時告知原戶籍所在地街道(鎮)或居(村)委會戶籍遷移情況。戶籍遷出當月的尊老金由遷出地發放,自遷出的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
4、對排查出來的失聯老年人,自排查發現當月起暫停尊老金發放,并將失聯老人信息從尊老金平臺上進行注銷。失聯老年人恢復聯系時,則按原標準補發累計應發金額。
(三)補發
符合領取條件的老年人未按時登記領取的,按原標準限發兩年內累計應發金額,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補發。
圖解:邁皋橋街道尊老金申領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