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3-54877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組配分類: | 食品安全監管 | 體裁分類: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2023年棲霞區市場監管局部分市級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6.25)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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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市食品經營者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檢,其中涉及我區部分商戶,現將我局對相關商戶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棲霞區張芳水產店銷售的鱔魚,經上海中維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檢測項目“甲氧芐啶,μg/kg”判定結果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在收到報告后立即將抽檢不合格報告送達至被抽樣商戶,并對現場進行了檢查。經查,商戶共購入該批次不合格鱔魚2.5公斤,貨值225元,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商戶已全部銷售完畢,商戶在收到報告后立刻展開召回工作,暫未召回該批次鱔魚。當事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5元,罰款500元。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