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936/2017-00030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水務局 | 生成日期: | 2017-08-17 |
| 生效日期: | 2017-08-17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聯合開展全區水文化遺產調查的通知 | ||
| 文 號: | 寧棲水字〔2017〕 93 號 | 關 鍵 詞: | 關于聯合開展全區水文化遺產調查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關于聯合開展全區水文化遺產調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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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水務站、農副業科、文化站:
為全面摸清我區水文化遺產現狀,保護和傳承好水文化遺產資源,提升水務行業文化軟實力,根據市水務局和市文廣新局《關于聯合開展全市水文化遺產調查的通知》(寧水管〔2016〕257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區水文化遺產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的目的和意義
水文化遺產是人類用水、治水過程中形成的重要遺存,是水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我區地處長江流域,河塘眾多,水網發達,各種水利工程星羅棋布,治水歷史悠久,水文化底蘊深厚,形成了獨特而豐富的水文化遺產。開展水文化遺產調查,摸清全區水文化遺產資源的家底,是水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提,是區情水情調查的重要組成,是水文化建設的基礎。做好水文化遺產調查工作,有利于科學劃定水文化遺產保護范圍,提高水文化遺產管理和保護水平,增強全民水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有利于促進水文化建設和水務現代化建設協調發展,充分發揮文化在水務現代化建設中的引領作用。
二、調查的范圍和內容
(一)調查范圍
我區境內的各類水文化遺產。按時間分為1950年以前的水文化遺產和1950年至改革開放前的重要水文化遺產。
按類型分為工程建筑類、文獻資料類和非物質類水文化遺產。
工程建筑類水文化遺產包括工程類建筑、管理類建筑、祭祀類建筑、紀事類建筑和紀念類建筑。
文獻資料類水文化遺產包括有關志書(地方志、河渠志、人物志、災害志等)、檔案、水利專著、出土器物、影音記錄和重大事件紀念物等。
非物質類水文化遺產包括治水實踐過程中出現的治水技藝、口頭傳統和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以及手工藝技能等。
(二)調查內容
水文化遺產的名稱、位置、地理坐標、年代、類別、數量、存續現狀、所有權屬等基本情況,水文化遺產的歷史沿革和價值內涵等簡要說明;調查時應根據水文化遺產特點選擇進行線圖測繪、拍攝錄像、照片等。
三、調查的時間安排
調查從2017年8月開始和組織摸底,計劃至2017年12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一是調查準備階段(2017年8月- 9月),主要任務是調查摸清各類水文化遺產名錄,開展培訓和宣傳動員工作。二是調查登記階段(2017年10月),主要任務是確定調查名錄,開展現場調查登記。三是數據匯總階段(2017年11月),主要任務是對調查數據進行審核匯總,進行補充調查,信息管理系統和數據庫建設。四是總結發布階段(2017年12月),主要任務是調查數據分析整理、成果驗收、匯總發布和初步資料開發。
四、調查的組織和實施
本次全區水文化遺產調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時間跨度長、任務重、時間緊、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各街道水務、文化站要按照“全區統一部署、部門分工協作、各街道屬地負責、各方共同推進”的原則,認真做好調查的組織實施,尤其要重視調查摸底階段的工作。對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區水務局、區文化旅游局決定聯合成立區水文化遺產調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同時成立區級水文化遺產調查專家組,對調查工作作專業指導。具體調查實施方式如下:
(一)摸底調查確定名錄
各街道水務、農副業科、文化站根據水文化遺產調查分類分級目錄進行摸底調查,形成并上報本街道水文化遺產調查名錄。由區水文化遺產調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初步審核后,報市決定具體調查名錄。
(二)全面開展調查
由市統一委托的南京博物院牽頭組織專業調查隊伍對工程建筑類水文化遺產分片進行實地調查,各街道調查機構配合;由各街道水務站、農副業科、文化站組織對文獻資料類、非物質類水文化遺產調查。
(三)調查成果審核審定
由各街道水務站、農副業科、文化站組織本街道調查成果的初步審核驗收后,匯總報區;區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對調查成果進行審查后報市審核驗收,驗收成果由市領導小組審定并負責成果發布。對調查遺漏、不符合規范等情況,組織進行補充調查。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本次水文化遺產調查工作是推動我區水文化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確保水文化遺產資源安全的有效手段,各街道水務站、農副業科、文化站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聯合成立各街道的組織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和工作職責,落實專項經費,科學制定調查實施方案,確保調查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二)確保調查質量。凡在我區境內水文化遺產調查范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本次調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填報調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資料。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調查數據和資料,對調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三)注重宣傳引導。要結合本次調查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加強對水文化遺產調查工作的宣傳,引導公眾參與,積極爭取水務、文史系統的老同志、老專家的支持和幫助,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和支持水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
附件:棲霞區水文化遺產調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 南京市棲霞區文化旅游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