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25-85800603
通訊地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100號
聯系人:南京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
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防治或減輕的對策和措施情況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壓榨、精煉生產線進行工藝優化和節能改造以及環保設施提升改造項目 | 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99號 | 邦基(南京)糧油有限公司 | 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邦基(南京)糧油有限公司擬投資1910萬元建設“壓榨、精煉生產線進行工藝優化和節能改造以及環保設施提升改造項目”,新增二次破碎及脫皮設備,優化污染防治措施,冷卻塔更換關鍵設備提高冷卻效率等;項目建成后,大豆年加工量不發生變化,即90萬噸。 | 廢氣:豆粕破碎、豆粕包裝及豆皮轉移經沙克龍或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通過FQ-2排氣筒排放;硅藻土投加粉塵經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通過FQ-3排氣筒排放;破碎及脫皮+大豆除雜+豆皮破碎+扎胚+膨化大豆破碎膨化粉塵經沙克龍及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通過FQ-4排氣筒排放;豆皮包裝粉塵經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通過FQ-9排氣筒排放;危廢庫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預處理后通過FQ-16排氣筒排放,污水站廢氣無組織排放;其他廢氣技改前后不發生變化。各類廢氣經處理后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等限值要求。燃氣鍋爐廢氣經脫硝后滿足江蘇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限值要求。 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食堂廢水優先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他廢水進污水站處理后達開發區污水廠接管標準后,部分送中水回用系統(出水回用于冷卻塔補水),剩余接入污水廠,污水廠尾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中C標準后排入興武溝,最終匯入長江。 噪聲:高噪設備經減震降噪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新港大道一側為4類標準)要求。 固廢: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中一般固廢分類收集、綜合處置;危險廢物則委托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置,并簽訂相關處置協議留存備查。 相關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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