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1日我市實施《南京市關于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試行)》(寧公規[2018]1號)(以下簡稱“《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以來,共有2.73萬人提出了落戶申請,2.51萬人戶口獲批,1.93萬人已將戶口遷入南京。
在2018年大學生畢業季前夕,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提高人才落戶工作便民化水平的通知》(寧公規[2018]2號)(以下簡稱“《便民通知》”),就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為人才落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再次出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增加區級受理范圍,就近提交落戶申請
按照3月1日施行的《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人才落戶申請實行的是按照申請人在寧居住、就業的不同情形,分別向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申請。南京市公安局受理的是兩類人員,第一類是本人未在寧就業,且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第二類是本人在我市的就業單位無集體戶的;區級公安機關受理的也是兩類人員,第一類是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第二類是本人在我市就業單位有集體戶的。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表示,在剛剛公布的《便民通知》中對市、區公安機關受理范圍進行了優化,在繼續執行現有區級受理范圍的同時,擴大了區級公安機關的受理范圍,主要是:對于本人在我市就業單位無集體戶的,由市局下放至區級公安機關受理;對于本人未在寧就業,且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受理點除了市公安局受理點外,又在江北新區和江寧公安分局分別設立了受理點。針對即將到來的畢業季,《便民通知》還提出了方便大學畢業生落戶的措施,對于尚未在本市就業、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在寧高校大學畢業生,符合《人才落戶實施辦法》條件的,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請,不再需要向市公安局申請。
集中上門服務,開設人才落戶專址
南京市公安局為迎接2018年應屆大學畢業季,轄區內有高校的各個公安分局正在做好各項落戶準備工作,組成了服務隊,他們將上門與每一所高校聯系,了解畢業生落戶需求,上門做好落戶服務工作。《便民通知》提出,在寧高校畢業生無需本人親自前往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可以委托校方統一提交落戶申請,高校收集好落戶申請材料后直接向公安機關提交。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表示,為解決在寧尚未就業、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在寧高校畢業生落戶后的戶口登記地址問題,各公安分局還為每所高校在學校的地址上設立了一個畢業生落戶的專門集體戶和一個專門地址,這個地址是高校門牌號碼后綴66號,如南京大學仙林校區畢業生的落戶地址就是“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66號”。對于符合《人才落戶實施辦法》條件,單位未設集體戶的,各公安分局也在單位所在地的社區開設了社區集體戶,啟用了新的“9002號”專屬地址。
精簡辦事手續,方便戶口辦理
在此次公布的《便民通知》中,南京市公安局還進一步簡化了包括大學畢業生在內的各類人才落戶手續。如,考慮到2018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個人取得申請落戶時所需的“學信網”上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獲取,《便民通知》就明確規定,對于在寧高校應屆畢業生,但尚未取得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可以憑所在高校審核確認的《在寧高校畢業生入戶申請書(“寧聚計劃”人才落戶)》提交落戶申請,不再需要《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于已將戶口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的在寧高校畢業生,公安機關憑《遷移證》等材料,審核后直接辦理落戶手續,不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便民通知》還提出,對于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申請落戶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地社區集體戶的,申請人憑在職情況說明或勞動合同等材料向單位所在的公安分局提交申請;通過戶籍窗口線下現場提交落戶申請的,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復印件,由公安機關現場核驗原件即可。
對持《報到證》申請落戶我市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也可按《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規字[2016]16號)申請落戶。
開通網上申請,推行不見面審批
為更加方便各類人才申請落戶,南京市公安局正在建設網上受理系統,該系統將于5月31日建成開通。首先開通的是本人未在寧就業,且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人員的申請模塊。屆時,屬于上述情形的申請人可以通過“我的南京APP”和南京公安“微警務”直接網上提交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將由市公安局、江北新區或江寧公安分局受理審核,落戶地點為確定的集體戶地址。
開通網上受理后,將全程網辦準遷證事宜,實現“一網辦、不見面、最多跑一次”的“不見面”審批模式。
簡化優化手續,方便檔案轉接
5月15日南京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手續的通知》(寧人社就管[2018]1號),提出了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有關手續。對于應屆畢業生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或已在市、區人才服務機構開戶的非公單位錄用的,直接在三方就業協議書上注明檔案接收單位、地址和聯系電話,學校據此辦理轉檔手續。錄用單位為非公性質且未在市、區人才服務機構開設檔案托管戶的,需到錄用單位注冊批準機構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檔案托管開戶手續,以便接收畢業生檔案。對于未在寧落實工作單位的落戶人員,需將檔案轉入我市的,如戶口落在自己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處或各區公安機關集體戶的,落戶人員需攜帶戶口本或公安機關發放的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及身份證,到落戶所在區的人才服務機構辦理調檔手續。戶口落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的,由落戶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調檔手續。 相關政策和表格、受理點信息,可登陸“南京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網址:www.njga.gov.cn查詢。(來源:南京市人民政府網)